如果在韓國滯留時間超過90天, 必須在領事館申請簽證之前辦理韓國法務部出入境管理事務所的簽證頒發許可證(拿到簽證頒發許可證才可以向本使館申請簽證).有關辦理簽證頒發許可證(Certificate fo r Confirmation of Visa Issuance) 的事宜,件請跟韓國的邀請單位聯系辦理
長期簽證(90天以上)給去韓國進行文化交流活動(表演、教學或參加文化交流活動的表演者或有特殊才能的表演者或專業人員 )、
留學、產業研修的申請人(D-1、D-2、D-3、D-4、D-5、D-6、D-7、D-8、D-9、E-1、E-2、E-3、E-4、E-5、E-6、E-7、F-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