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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0-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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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里斯蒂昂•德波爾藏帕克(CHRISTIAN DE PORZAMPARC)、里卡爾多•博菲爾(RICCARDO BOFFIL)、多米尼克•佩羅(DOMI-NIQUE PERRAUT),法國當代建筑界這一個個鼎鼎大名,不僅令人幻想,而且也向全世界展示了法國建筑設計領域高等教育的質量。 專業設置概況 法國建筑設計專業的培養課程都由建筑設計學院承擔。法國全國共有二十二所由政府文化部主管的專業建筑設計學院;此外還有一所私立學校和一所工程師學院。祇有在這些學校獲得文憑的人才能在法國從事建筑師職業。 二十二所屬于文化部的建筑設計學院的培養訓練完整全面,教學大綱內容豐富充實。學生讀完全部課程約需八年至九年時間,超過法規所預期的六年學制。 教學大綱涉及藝術史、材料強度、社會學、建筑設計項目管理等學科專業。 學業分三個階段組織: 第一階段(兩年)用于掌握工作方法論,并獲得一項基礎普通教育(合格者可獲得一個文憑)。 第二階段(兩年)培養目標為掌握建筑與城市設計所使用的工具和方法的基礎概念。 第三階段(兩年)通向"政府認可建筑師文憑(DPLG)"。這一階段為職業化課程階段。 在這一階段,學生也可申請攻讀一項建筑設計學院特有的校頒文憑(DPEA),例如,南特建筑設計學院的"航海建筑學"或馬賽建筑設計學院的"防震建筑學"等。 二十二所建筑設計學院中,大部分都有權與綜合大學共同頒發新制碩士學位等級的大學文憑,例如,高等專業文憑(DESS)和高等深入研究文憑(DEA)。 這類高等專業文憑包括:巴黎-貝爾維爾建筑設計學院、斯特拉斯堡建筑設計學院、南錫建筑設計學院和斯特拉斯堡第二大學共同設立的"文物考古遺產"高等專業文憑,朗格多克-魯西容建筑設計學院和佩皮尼昂大學共同設立的"城市規劃、住宅與整治"高等專業文憑。 而高等深入研究文憑則有:巴黎第一大學和凡爾賽建筑設計學院、南錫建筑設計學院、里爾北方地區建筑設計學院共同設立的"現當代建筑史",巴黎第八大學和巴黎-貝爾維爾建筑設計學院、巴黎-拉維 萊特建筑設計學院、巴黎-維爾曼建筑設計學院、凡爾賽建筑設計學院共同設立的"建筑與城市設計:理論與法規措施"。 外國留學生可申請注冊第一階段的第一年(須到法國大使館文化處領取專門材料),也可申請進入第三階段,修讀建筑設計學院特殊校頒文憑,或者準備高等深入研究文憑或高等專業文憑課程。 某些建筑設計學院也可在第三階段接收外國留學生修讀專門的短期課程 (例如三個月),以便于那些已在本國接受過建筑設計訓練或擁有建筑設計經驗的外國學生研究他們感興趣的某些特殊專題。 其它學院的培養課程 巴黎建筑設計專科學院是一所私立學校,它通過入學考試招生,修讀大學初期課程。該學院學制五年,課程設置偏重建筑技術而非藝術層面;畢業生可獲得一項受業界公認的校頒文憑。 斯特拉斯堡國立高等藝術與工業學院(ENSAIS)是一所得到國家承認的工程師學院。學生在完成一年科學課程后,可在該校用三年時間攻讀一項相當于建筑師的獲認可文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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