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移民部為了規范留學市場,避免留學生為了其他目的,比如非法打工,而不是為了學習的目的申請學生簽證,特意在學生簽證條件里設置了8202這個條款。在《Migration Regulation 1994》Schedule 8 關于簽證的條件中,對于8202的解釋可以歸納為:
如果簽證持有人,不是政府資助學生,則必須滿足以下2個方面:
1. 必須參與課程80%以上(即出勤率不能低于80%);
2. 所取得的成績必須令學校(education provider)滿意。
以上2個方面,只要有一個沒有滿足,根據法律,學校必須立即報告給移民局,并同時向移民局和學生出具一封“Notice under Section 20 of the education services for overseas students act 2000”。在信中申請人會被告知違反了簽證condition 8202(3)(a)出勤率或者8202(3)(b)成績。要求申請人在信發出的28天內去移民局compliance office解釋。
為避免被取消學生簽證,即將踏上求學征途的留學生要注意以下五點:
第一,盡量不要在學習期間請假回國探親。想回國探親,要向學校請假,說清楚請假的原因和期限;一定要有學校的書面同意;一定要到期就歸。
第二,學習期間遇到身體不舒服,即使是像頭疼、肚子疼這樣的小毛病,也要到醫生那里去看病開假條。只要說清楚需要休息,一般西醫都會開具假條,將假條交給學校后,自己也要留個復印件。
第三,一旦收到“第20條通知”后必須馬上引起充分重視。什么是缺課的正當理由?什么不是正當理由?法律上都有詳細的規定。什么樣的證據有用,什么樣的證據無用也有講究。比如病假條,注冊的西醫出具的才有用,中醫出具的病假條則常常沒用。
第四,學生變更住址須及時告知學校。如果沒有將變更的住址通知學校,沒有及時收到“第20條通知”,則簽證取消后,“沒有收到”是不能作為推翻簽證取消決定的理由的。
第五,隨時從學校了解自己的出勤率。“第20條通知”由移民部起草好樣本,放在學校需密碼才能進入的網站內。一旦通知發出,在學生收到通知的同時,移民部也收到電子復印件。即使是因學校記錯或算錯了出勤率,移民部還是要照章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