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政策較為寬松
澳大利亞的陪讀政策相當寬松,只要在澳留學一方的簽證已按要求滿1年,其配偶以及父母、子女都可以申請簽證。目前還沒有聽說過拒簽記錄。
除父母外,留學生的親屬也可申請作為監護人。《澳大利亞移民法》對親屬的定義是: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姨姑、叔舅、侄甥、祖父母、孫子女;此外,繼親屬也可以。但監護人不能小于21歲。
所需主要材料:
1 留學方學校在讀證明。如果已開始正式大學課程,可直接到學校學籍管理部門辦理。讀語言期間,有些語言學校可以開出;
2 一年的醫療保險(家庭)收據;
3 雙方的護照復印件公證;
4 存款證明。可以是夫妻的名下或者雙方父母名下(如果是父母的要做親屬公證),要求半年以上定期,可至銀行辦理;
5 戶口本復印件(每頁)和結婚證公證件(6個月內);
6 留學方邀請函。
新西蘭:陪讀家長不準申請全職工作
新西蘭禁止十歲或以下的小留學生獨自在當地生活,必須有家長陪讀。但不準工作,沒有國民保健資格。十一至十三歲小學生,沒有家長陪同,要經過教育部特別批準。已有寄宿的學校則可獲豁免。
按照新西蘭移民局的規定,新西蘭留學生的配偶(含17歲以下子女)可以申請到新西蘭探親。如果留學生的課程在一年之內的,其配偶只能作為一般旅行者申請,如果留學時間超過一年,其配偶赴新西蘭需取得訪問簽證。陪讀簽證持有人,不再具有申請全職工作許可的資格,但仍然保留可以申請非全職工作許可或者學生許可的資格。
申請這種簽證需提供:
1 經濟擔保書;
2 體檢報告;
3 兩人的關系證明,如結婚證書,以及留學生支持其配偶赴新西蘭所寫的信件等。 |